项目编号:JSUNF-PS-2026-042
根据江苏省苏农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江苏苏农农贸市场黄鳝及配套水产集中收购服务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黔东南州惠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本次项目以黄鳝收购为核心,配套收购各类鲜活水产,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黔东南州惠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068842795XR
项目联系人:吴路尾
联系电话:136****9422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金山大道1号裕豪国际18层1808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江苏省苏农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监督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38****3270
监督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城北中路1288号苏农大厦3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黄鳝及配套水产收购、质量管控、价格执行、收购时效、资金使用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重点监督黄鳝收购的鲜活度、数量及合规性,受理项目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为江苏苏农农贸市场黄鳝及配套水产集中收购服务,以黄鳝集中收购为核心业务,配套收购各类鲜活水产,服务周期为12个月,服务范围覆盖甲方全域黄鳝及配套水产的统一收购、暂养、分级分拣、质量检测、集中转运、溯源管理等全流程服务,核心服务内容如下:
1.核心黄鳝收购服务:按甲方要求每日定点、定量完成鲜活黄鳝收购,优先保障大规格、高品质黄鳝货源,确保黄鳝鲜活度达标、货源合规可追溯、数量稳定,满足市场核心供应需求。
2.配套水产收购服务:同步收购鲫鱼、鲤鱼、草鱼、泥鳅、小龙虾等常见鲜活水产,按品类分区收购、分类管理,保障各类水产货源充足、品质合格,配套黄鳝供应,丰富市场水产品类。
3.全面质量管控服务:重点对黄鳝开展鲜活度检测、药物残留检测、产地证明核验,同步对配套水产进行质量抽检,严格执行农贸市场水产品安全管理标准,杜绝不合格水产流入市场。
4.专业暂养分拣服务:配备专用黄鳝暂养池及供氧、控温设备,单独分区暂养黄鳝,保障黄鳝存活率;同时按黄鳝规格分级分拣,配套水产按品类、大小分拣,确保产品品质均一。
5.应急保障服务:提供24小时应急收购与调运响应,重点保障黄鳝应急供应,同时兼顾配套水产的应急补给,满足节假日、市场高峰期及突发供应需求。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2801.26万元(大写:贰仟捌佰零壹万贰仟陆佰元整),其中黄鳝收购相关费用占比75%(约2100.95万元),配套水产收购及相关服务费用占比25%(约700.31万元);该金额包含所有水产的收购费、暂养费、分拣费、检测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及服务期内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2.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按月度实际收购量(其中黄鳝单独核算、配套水产汇总核算)结算,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对账,对账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项。
五、服务及质保期限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服务启动通知之日起计算。
2.服务质保: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对黄鳝及配套水产的鲜活度、收购质量、检测合规、转运时效承担全部责任,其中重点对黄鳝的存活情况、质量达标情况负责;若出现黄鳝死亡、质量不达标、收购延误,或配套水产品质不合格等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水产品收购/配送资质证书、黄鳝及水产相关检测资质证明、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服务团队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39****7536
对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城北中路1288号苏农大厦4层402室(监督管理部办公区)
2.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3%,即人民币84.0378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1.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重点组建专业的黄鳝收购及养护团队,同步配备配套水产收购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黄鳝及配套水产收购方案,确保服务按期、保质完成,服务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重点配合黄鳝收购相关的监督工作。
2.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黄鳝收购标准、配套水产收购品类及标准、质量验收细则、服务时效考核要求、水产品安全管理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服务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黄鳝收购进度、配套水产收购情况、质量管控报告、服务评价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其中黄鳝相关数据需单独上报。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江苏省苏农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