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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6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6-03-25 阅读:(65)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6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0323-17142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6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275000,17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6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5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计划针对“南疆”片区购买服务,为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专业支持。(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6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5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计划针对“北疆”片区购买服务,为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专业支持。(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采云平台使用的功能。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 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进入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登录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观看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线上确认、评审专家线上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未按时登录或提前退出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华南路167号

联系方式:0991-281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钻石城52号3幢1单元201

联系方式:18096927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素秋

电 话:18096927106

附件信息:

定稿服务招标文件(0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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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全国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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