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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联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吉林  发布时间:2026-03-24 阅读:(29)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15号-gxzcwt2026-010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69719

最高限价(元):46971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春市朝阳区⻜跃街道办事处⻝堂⻝品原料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46971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提供所需(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干调类、冻货类、蛋禽鱼类、青菜类、水果类等)食材。具体内容详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b208开标室b2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晨光街161号

联系方式:0431-80583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联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以北新星宇·欣苑1号楼、15号楼1602号

联系方式:13944910033

项目联系人:周连升

初审:刘彬彬

复审:杨爽

终审:袁玉冰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稿-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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