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行维护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031610010002
项目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行维护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
采购需求:近年来,我院按照最高院、省高院信息化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促进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张家口法院”为主题,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应用全覆盖,信息数据全共享,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各项法院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为更好地保障我院网络及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此次将各类系统的运行维护实施统一打包采购。该项目运行维护分为“综合运维”和“业务系统运维”,运行维护期为签订合同后1年时间。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指标要求组建至少13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在采购人提供的工作场所驻场维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占比10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⑵ 代理服务费不收取。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⑺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⑻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⑼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9号
联系方式:0313-204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9号
联系方式:0313-768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
电 话:0313-7680613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