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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6-03-23 阅读:(115)

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3-23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4-00187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6000

最高限价(元):69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的基本要求

项目一、肢体类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家庭康复点、成年肢体残疾共941人)

一、对大东辖区内271人残疾人家庭康复点(一级、二级)进行入户服务,入户期间应为家庭康复点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身体状况评估、基础健康检查、康复评定、康复训练、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制定家庭康复计划等不少于6次家庭康复入户服务,其中评定项目不得少于两项,康复训练不得少于30分钟,家庭康复计划不得少于两种计划方式。

入户服务:

1.身体状况评估:由持有中医医师资格证的中医医师问诊患者身体状况包含现病史、既往病史、近三个月身体情况、中医诊脉、查体、予以康复评估。

2.身体基础检查:血压检测、血糖检测、床旁心电图检查。

3.根据前两次状况评估及基础检查进行康复评定(包括肌力、肌张力、adl等)。

4.康复训练(肌力训练、关节松动训练等)。

5.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对家属进行康复宣教,康复训练指导,使其了解家庭康复的重要性)。

6.针对残疾人制定一年的家庭康复计划(包含训练、饮食等)与家属协商指导并提高家庭康复效率。

7.中医疗法(推拿、穴位点按、经络疏导三选一)。

二、对大东辖区内670人成年肢体残疾进行入户服务、机构健康治疗服务二选一

(一)入户服务应对轻度肢体残疾人进行身体状况评估、基础健康检查、康复评定、中医康复治疗、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制定家庭康复计划等不少于6次家庭康复入户服务,其中评定项目不得少于两项,康复训练不得少于30分钟,家庭康复计划不得少于两种计划方式。

入户服务:

1.身体状况评估:持有中医医师资格证的中医医师问诊患者身体状况包含现病史、既往病史、近三个月身体情况、中医诊脉、查体、予以康复评估。

2.身体基础检查:血压检测、血糖检测、床旁心电图检查。

3.根据前两次状况评估及基础检查进行康复评定(包括肌力、肌张力、adl等)。

4.中医疗法(推拿、穴位点按、经络疏导三选一)。

5.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对家属进行康复宣教,康复训练指导,使其了解家庭康复的重要性)。

6.针对残疾人制定一年的家庭康复计划(包含训练、饮食等)与家属协商指导并提高家庭康复效率。

(二)进行机构健康治疗服务,检查残疾人基础状态,提供健康状况评估两次。由持有中医医师资格证的中医医师评估诊断,开展关节松动训练、肌力训练,经络疏通、针灸、单部位经颅磁、单部位蜡疗热敷任选,提供中医康复治疗不得少于10次,单次治疗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形成完整的评估计划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项目二、视力类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共108人)

对大东辖区内视力残残疾人提供包含身体状况评估、身体基础检查、一般眼部检查、根据患者情况分类进行服务(每种服务方式不得少于两项)、进行社会适应能力、认识能力、交际能力指导等不少于6次入户康复服务。康复训练定向行走不少于(两天)16小时,并形成完整的评估计划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项目三、智力类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共101人)

对大东辖区内智力残残疾人进行服务,服务内容其中可包括身体状况评估、身体基础检查、康复评定、进行日常生 活能力指导、社会适应能力、认知能力、交际能力指导、心理疏导等项目。入户康复服务不少于 6 次或在康复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 10 次,并形成完整的评估计划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项目四、精神类(孤独症儿童)社区康复服务(共6人)

对大东辖区内残疾儿童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关注并改善患儿的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成长状况,加强患儿身体心理健康,提高日常生活能力,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融入生活。为残疾儿童提供入户服务不得低于6次,并提供专业康复评估指导,其中入户康复课程不得少于6节,提供机构专业课程不得少于10节,单次课程不得少于30分钟,并形成完整的评估计划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项目五、肢体类残疾儿童社区康复服务(共2人)

对大东辖区内残疾儿童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关注并改善患儿的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成长状况,加强患儿身体心理健康,提高日常生活能力,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融入生活。为残疾儿童提供入户服务不得低于6次,并提供专业康复评估指导,其中入户康复课程不得少于6节,提供机构专业课程不得少于10节,单次课程不得少于30分钟,并形成完整的评估计划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项目六、智力类残疾儿童社区康复服务(共2人)

对大东辖区内残疾儿童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关注并改善患儿的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成长状况,加强患儿身体心理健康,提高日常生活能力,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融入生活。为残疾儿童提供入户服务不得低于6次,并提供专业康复评估指导,其中入户康复课程不得少于6节,提供机构专业课程不得少于10节,单次课程不得少于30分钟,并形成完整的评估计划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二、服务详细要求

1、成立项目服务小组:针对本项目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至少5人),并设置紧急联系人,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2、服务优先: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3、服务职责:在为残疾人服务期间提高服务质量,让残疾人满意;

4、制度完善: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回访制度;

三、技术要求

本项目的康复团队中需具备

1.视力社区康复:眼科医师、康复治疗师

2.肢体社区康复:中医医师、康复治疗师

3.智力社区康复:康复治疗师、医师

4.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师、特殊教师

5.肢体障碍儿童:康复治疗师、特殊教师

6.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治疗师、特殊教师

注: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完成康复服务后,提供康复记录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3600

最高限价(元):936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的基本要求

项目一、精神类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共156人)

对大东辖区内精神类残残疾人进行服务,服务内容其中可包括身体状况评估(必备项)、身体基础检查、康复评定、精神用药指导、进行日常生活能力指导、社会适应能力、交际能力指导、支持性心理疏导、情绪陪护家属护理技术指导等项目。入户康复服务不少于 6 次或在康复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10次,并形成完整的评估计划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二、服务详细要求

1、成立项目服务小组:针对本项目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至少5人),并设置紧急联系人,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2、服务优先: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3、服务职责:在为残疾人服务期间提高服务质量,让残疾人满意;

4、制度完善: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回访制度;

三、技术要求

本项目的康复团队中需具备

1.精神社区:精神科医师

注: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完成康复服务后,提供康复记录及康复服务实施档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3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4.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联系方式:024-6243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刘娟娟、刘金霞、孙少伟、张田田、尚彬

电 话:024-8613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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