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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凤城街道高效农业种植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地区:江苏  发布时间:2021-09-13 阅读:(120)

招标公告

丰县凤城街道高效农业种植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丰县凤街农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8000亩,建设高效农业种植基地。建设新型日光温室,种植大沙河红富士、白酥梨、早霞玫瑰葡葡树苗、杨树、柳树、冬青等。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北环路南、东环路东。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顶目占地8000亩,建设高效农业种植基地。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流转土地进行平整,实施土壤改良,修建农业生产道路,建设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修建排水沟渠、对电力设施改造,购置安装监控设备及农用设施,建设新型日光温室,购置、种植大沙河红富士、白酥梨、早霞玫瑰葡萄树苗,建设苗圃基地。

2.1.3招标控制价:263,000,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年

2.1.5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采购、施工及运营;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农用设施、安保系统等采购、安装、调试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包括土方、建筑、电气、智能化、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技术资料提交、设备使用人员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网络通讯服务。]

提供无偿运维服务,试运行(试运行周期:一个月)及提供免费运维等(免费运维期为3年,运维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负责办理供电手续、协调工程所在地市供电局(所)及周边关系,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围标串标、视为串标、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执行相关文件规定。

②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9月18日10时00分开展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7)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11)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此项)。

说明: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除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或其他特殊说明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名称,盖牵头人章。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如果涉及证书有关发文认可二维码打印件的,可提供二维码的彩色扫描件。

7.项目对接人

招标人:丰县凤街农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丰县高新技术创业园36号楼213室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5062019976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方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绿地商务城5-1119号

联系人:刘晴

联系电话:139148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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