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rczb-2026-021
二、项目名称:咸祥镇南新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1509355(元) | 宁波弘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路189号和荣大厦a座2401室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咸祥镇南新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 咸祥镇南新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 咸祥镇南新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80日历天 | 方莉波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6202315312 |
王明,陈伟达,龚成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9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鄞州区咸祥镇咸兴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03546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03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a座20楼200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萍、黄云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543489
质疑联系人:翁巧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5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慧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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