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835-260z6620026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2栋2701 | 4,089,500.00元 | |||||||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服务类(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审理过程中接收的诉中补充材料的电子化处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纸质案件材料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纸质案件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电子卷宗扫描材料的质检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其他案件材料的处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电子卷宗辅助入卷及宣传推广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纸质案件材料流转入中间库、出库以及整理、材料处置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
单浩(采购人代表)、张萍萍(采购人代表)、李廷翰、梁俊伟、谢瑞英、杜伟华、刘小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算中标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 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1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 3.1772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71 | 45.00 | 8.45 | 86.16 | 1 | 1 | |||
|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14 | 45.00 | 10.00 | 85.14 | 2 | 2 | |||
| 广东清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14 | 39.00 | 8.89 | 83.03 | 3 | ||||
| 同略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86 | 45.00 | 9.07 | 82.93 | 4 | ||||
| 广东力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43 | 45.00 | 9.76 | 81.19 | 5 | ||||
| 上海强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29 | 39.00 | 9.07 | 68.36 | 6 | ||||
| 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14 | 35.00 | 8.25 | 65.39 | 7 | ||||
| 深圳科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29 | 5.00 | 8.59 | 32.88 | 8 | ||||
| 山西博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29 | 0.00 | 9.33 | 28.62 | 9 | ||||
| 珠海市新海威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8.43 | 0.00 | 8.48 | 26.91 | 10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海宇
电 话:020-87258495-612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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