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财公开招标-2026-5
2、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局2025年度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2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为满足基层派出所和一线执法部门执法执勤需要,需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4台;包含车辆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维修及相关服务等。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4、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供应商可自行延长质保期。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商财公开招标-2026-5 | 为满足基层派出所和一线执法部门执法执勤需要,需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4台;包含车辆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维修及相关服务等 | 信阳骏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信阳市312国道京港澳高速路口往东一公里路南 | 47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4.8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 吴祖成(业主评委)、王莹莹(组长)、尤学敏、闪保林、曾宪浩。 |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 收费金额:8,000.00元 |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商城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商城县公安局 | ||||||||||||||||||
|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6-795622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 ||||||||||||||||||
| 联系人:付慧慧 | ||||||||||||||||||
| 联系方式:1800397977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付慧慧 | ||||||||||||||||||
| 联系方式:18003979776 |